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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集中征集一次!山东常态化开展职业标准征集工作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职业标准征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围绕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常态化开展职业标准征集,充分发挥职业标准在人才评价的基础和引领作用,推动相关产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通知》明确了职业标准的征集范围、申报条件、时间安排和申报方式。在征集范围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新职业中,尚无国家职业标准的三、四、五、六大类(职业)和职业活动发生重大变化,职业标准急需修订的技能类职业(工种)两大类;在申报条件上,分别明确了申报职业标准开发及开发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在征集时间上,原则上每年集中征集一次,集中征集截止日期为每年9月。其中,今年截止日期为11月底。在申报方式上,采取分级申报、集中受理的方式进行。

    鼓励各地瞄准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聚焦数字职业、绿色职业和新职业(工种),紧盯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统筹谋划职业标准开发。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院校、行业协会等,参与组织开发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对比较完整成熟、符合要求的开发标准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时,将择优选择部分职业标准开发单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推荐,承担或参与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开发。

    常态化开展职业标准征集,是我省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夯实技能人才评价基础的重要一环。下一步,我省将加快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开发力度,充分发挥职业标准对引导职业教育培训、规范技能鉴定评价、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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