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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临沂、聊城、菏泽市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度继续教育工作通知请查收


    为方便我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查询继续教育要求、更顺利开展本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将定期整理、分享我省各市2024年度继续教育工作通知要求,供大家查询。



    一、潍坊市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人力资源部、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我市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公需科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等专题系列课程开展学习;自主选择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医养健康、人才国际化、科学精神培育、团队合作建设、人文素养等方面课程开展学习。年度累计应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按照省通知要求进行学习,行业主管部门有专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要求学习。

    三、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可开展面向全市的培训活动。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可通过“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网站(http://zsgx.mohrss.gov.cn/zsgx/index.html)查询,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可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117.73.255.69:9080)查询,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见附件2。

    四、县市区人社部门要结合当地数字技术人才培育需求,主动与我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对接沟通,加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宣传,共同做好培育项目的招生和组织实施,力争每年培养培训一批数字技术人才。鼓励励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开设定制化培训班,做好班次、培训人数等信息统计,填写《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开展情况表》(附件4),于每季度末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县市区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负责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情况的监督,审核审验继续教育学时时,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要及时化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切实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质效。

    联系电话:8096769。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潍坊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xls

    附件3 潍坊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科室及联系方式.doc

    附件4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开展情况表.docx




    二、临沂市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各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2030年)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2〕2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下简称“继续教育”)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学习要求

    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二者同时达标视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三、学习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实际自主选择学习方式。

    (一)公需科目

    1.线上学习。本年度我市继续依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http://upce.upc.edu.cn/)开展公需科目学习(当年度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等。专业技术人员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模块完成注册后学习,已注册的可直接进行学习。

    2.线下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省级、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线下培训。继续教育基地在培训项目开班前10个工作日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项目备案表》(附件1),报主管部门备案;培训结束后由举办单位发放结业证书作为学时登记凭证,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通知、学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存档。未备案的培训项目不予认定学时。

    3.学时折算。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援派,以及到基层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援派期间每年可按公需科目30学时认定。不足一年的,按月份比例计算。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活动或其他种类的学习,可抵不超过5个学时的公需科目。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专业科目

    1.行业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卫生技术、会计、中小学教师等行业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学习,完成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学时(学分)视为完成本年度专业科目学习任务。

    2.行业主管部门无明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模块选择相关或相近的课程,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考试。学习费用按照平台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3.线下业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线下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举办单位发放结业证书作为学时登记凭证。

    4.学时折算。参加专业对口的培训进修、学历教育及获取科研成果和论文著作等,可折算为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见附件2)。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使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32-86980631。

    四、学时管理

    2024年我市继续依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117.73.255.69:9080/,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实行继续教育学时线上审核登记。

    (一)登录注册

    已注册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登录;尚未注册的单位须按照《关于做好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工作的通知》(http://rsj.linyi.gov.cn/info/1026/26518.htm)要求完成注册后,再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注册。

    已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注册学习过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登录“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核对、完善相关信息即可完成注册。

    (二)学时登记

    学时登记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人社部门审验”流程进行登记。自由职业者的继续教育学时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负责审核、登记。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及时申报个人的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时。其中,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有效学时(学习并考试合格)已实现与“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数据对接,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验证和查询,无需上传申报材料。

    2.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确保继续教育学时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主管部门审查。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所属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档案托管在市级人事代理机构的由人事代理机构负责审查。县区用人单位的学时审查工作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4.人社部门审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验辖区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三)学时使用

    经“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审核认定的学时将按年度以数据表单形式计入个人“学时银行”,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个人账号自行打印全省统一制式的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外地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到我市的,在流出地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有效,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我市后,应及时登录“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上传流出地出具的学习凭证,办理学时登记手续。

    在使用“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31-68962778。

    五、其他事项

    (一)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是国家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中的重点项目,面向有意或正在从事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领域新职业人员,依托纳入人社部目录的社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开展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根据省厅安排部署,本年度我市将分领域分批次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各县区人社局要主动对接辖区内数字技术人才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加大政策宣传,跟进服务指导,摸清人才培育需求底数。鼓励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围绕先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提报定制化、订单式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需求,提升培育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做好优质在线公需课申报。本年度省厅将继续委托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开展全省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优质在线公需课入选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评估的加分指标。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要提前谋划、积极申报。入选的优质在线公需课,可视同授课教师的教学成果或代表性论文,作为职称评审时的重要参考,并按照课程课时的2倍计算授课教师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具体安排由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另行通知。

    (三)加强自主评聘单位学时管理。我市职称自主评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聘,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时。职称自主评聘单位应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要求,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117.73.255.69:9080/)进行学时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发放。

    (四)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申报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并依法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各县区人社局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继续教育基地、高级研修项目承办单位的服务指导,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项目备案表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


    三、聊城市

    四、菏泽市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高质量开展我市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培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培训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继续教育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一)公需科目。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学习内容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等专题系列课程开展学习;自主选择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医养健康、人才国际化、科学精神培育、团队合作建设、人文素养等方面课程开展学习。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指南,确定学习内容。学习内容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学习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坚持“以线上学习为主,线下学习为辅”的原则进行。

    (一)线上学习。在菏泽市继续教育管理平台(http://mh.shunjy.com:8068/)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后可从菏泽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菏泽学院、菏泽职业学院和菏泽工程技师学院四个平台中选择其一进行学习,同一年度仅可在一个平台学习。

    1.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菏泽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免费学习公需科目。

    2.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学习由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原则上按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学习(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菏泽市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同时我市实行“兜底服务”,由菏泽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菏泽学院、菏泽职业学院和菏泽工程技师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平台组织实施专业科目线上学习。

    (二)线下学习。鼓励树立论文“写在大地上”“写在实践工作一线岗位上”的学习导向,可采取参加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的培训班、高级研修班或进修班,与单位行业特点相关的业务实践活动,以及远程教育、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方式进行。

    各部门(单位)开展专业科目面授或自行组织培训的,应于开班前15日内在“菏泽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填报学习方案,对办班时间、地点、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学时等进行明确要求,办班计划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在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培训合格人员成绩上报。未按要求进行备案及审核的,人社部门对继续教育情况不予认可。

    三、学时要求

    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四、学习区间

    专业技术人员线上学习从2024年5月20日起。

    五、学时认定

    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除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学习内容外,根据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系列学习的贯通,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相关继续教育实践活动,人社部门予以认可。备案及审核通过菏泽市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活动。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服务基层活动取得的实效和业绩,经考核认定后,可根据实际服务时间折算同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不超过8学时/天,累计不超过30个学时;

    (二)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可根据实际学时折算同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累计不超过30个学时;

    (三)培训进修类,由人社部门举办,或由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经人社部门备案,包括各类脱产、半脱产继续教育培训、进修、研修、专题讲座、学术交流、出国学习、远程教育及其他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按实际学时登记,不超过8学时/天;

    (四)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举办、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比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等活动,可折算不超过30个学时的专业科目学时。

    (五)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相关要求

    (一)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继续教育机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主管部门须按照《关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要求,进入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注册账号(http://117.73.255.69:9080),届时可在职称申报系统中自动提取继续教育学时,未完成注册的将无法提取。各县区人社局、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及时做好账号审核等相关工作。

    (二)为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便利度,市直及各县区均设置了“自由职业者参训单位”,由所属人社部门进行管理,自由职业者可选择相应辖区内“自由职业者参训单位”作为用人单位进行账号注册、开展学习(鲁西新区人员需在“高新区”范围内选择,即区域选择“高新区”,单位选择“鲁西新区自由职业者参训单位”)。

    (三)山东省人社厅委托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开展全省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优质在线公需课入选的数量和质量作为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评估的加分指标。入选的优质在线公需课,可视同授课教师的教学成果或代表性论文,作为职称评审时的重要参考,并按照课程课时的2倍计算授课教师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具体安排由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另行通知。

    (四)我市积极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开展,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高校毕业生等数字经济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申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内容、方式等相关要求由我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具体安排。《菏泽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山东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五)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根据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分类分领域加快推进继续教育,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类别、多形式的培养培训格局。积极服务乡村人才振兴大局,加强对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打造一批有素质、有能力、有水平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

    (六)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并依法依规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

    (七)参加服务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县区划分,分别在菏泽学院或菏泽职业学院学习平台上学习。

    (八)对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注册参加菏泽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学习的,可免费学习公需科目及相关农业专业科目。

    七、联系电话

    1.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教育部门

    菏泽市直:5310712

    牡丹区:3966058

    定陶区:2223690

    鲁西新区:5961185

    曹县:3398090

    单县:4190208

    成武县:8988826

    巨野县:8217869

    郓城县:7620013

    鄄城县:2466678

    东明县:6259905

    2.学习平台

    菏泽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400-683-6699

    菏泽学院:400-803-9966

    菏泽职业学院:400-903-9836

    菏泽工程技师学院:155-5003-5137

    附件

    1:菏泽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2:山东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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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政策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济南、枣庄、东营市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度继续教育工作通知请查收

    @烟台、济宁、泰安市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度继续教育工作通知请查收

    @威海、日照、德州市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度继续教育工作通知请查收

    @青岛、淄博、滨州专技人员,请查收2024年度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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