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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有关省属企业、行业协会,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更好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基地申报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80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厅拟从符合条件的省级基地中推选1家单位参加国家级基地评选。有意申报的省级基地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查看相关通知要求,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并准备申报材料,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详细通知和附件请查看:

    人社部第十三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开始

    二、省级基地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山东省内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具有实践基础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设区的市、省直部门或行业教育培训机构,专业协会(学会)及大中型企业培训机构均可申报省级基地。

    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9-2023)名单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97号)有关规定,济南市技师学院等60家有效期满的省级基地不需参与本次申报,我厅将结合前期考核评估结果重新公布省级基地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基地的单位应具有丰富的教育培训经验,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一般应是三定方案、法人登记证书的业务范围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培训、继续教育)。

    2.具有满足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专(兼)职师资应当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

    3.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兼)职人员。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规范的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管理制度。

    4.能为省级基地基本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配套经费保障。具备与所承担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固定教室、教学设备、专业图书资料及相应的硬件设施;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继续教育科目,还应有能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实训的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5.具备现代化远程教育条件,具有满足大规模网络培训所需的教学设备和基础设施,建立网络化的培训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网上培训和网络互动交流。

    6.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每年培训不少于2000名专业技术人才。

    (三)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省级基地申报坚持自主自愿原则。申报单位应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推荐单位审核。

    2.审核推荐。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部门和省属企业应履行推荐单位职责,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资源优势和实施知识更新工程的需要,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作为省级基地的备选单位。省直部门和省属企业限推荐1个备选单位,各设区的市限推荐2个备选单位。

    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并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审核同意后将材料报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3.复核评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继续教育和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复核、论证、考察和评审,经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级、省级基地的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优化布局、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切实把基地打造成培养人才的重要平台。

    (二)为更好发挥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省级基地将突出服务“十强”优势产业、数字技术、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等重大战略导向,优先从市级基地或省直行业部门的重点教育培训机构中遴选,充分考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会、企业施教机构的合理分布。

    (三)申报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申报,同一单位不得多头申报。

    (四)国家级和省级基地的申报材料,请于6月28日前报送至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姜鹏、王霄祯

    联系电话:0531-51788246,51788156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邮    编:250014

    电子邮箱:sdzjryjxjy@shandong.cn

     

    附件(点击下载):

    1.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2.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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