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协会工作  >   协会动态
@日照、滨州、德州、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度继续教育工作通知请查收

    为方便我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查询继续教育要求、更顺利开展本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将定期整理、分享我省各市2025年度继续教育工作通知要求,供大家查询。

    一、日照市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70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工程技术、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艺术、实验技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领域高技能人才可参照学习。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职称自主评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聘,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时。

    二、培训方式、内容

    继续通过“日照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drz.yxlearning.com/,以下简称“平台”)开展线上远程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注册登陆“平台”或者在手机端下载“日照专技教育”APP进行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在线学习;也可以参加单位组织的其他培训和进修,或自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时不少于60学时。

    (一)公需科目培训

    2025年度公需科目培训内容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数字技术”“网络安全”专题系列课程。

    采取线上培训方式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居民身份证号注册登录平台,免费参加在线学习。学完相关课程即可在线考试,每位参训人员有两次考试机会,两次考试不合格者需申请重新学习。采取线下集中培训的单位要及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

    (二)专业科目培训

    2025年度专业科目学习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立足科技前沿,以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重点围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课程开展学习。

    线上平台对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课件的设置涵盖了我省全部职称系列,课件收费标准为0.80元/学时。学习期间课件随机弹题测试,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效果。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选修。培训合格后可自行打印由平台自动生成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参加线下相关培训进修、学历教育及获取科研成果和论文著作等认定专业科目学时,学时认定另行通知。省、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可根据主题确定科目内容,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培训备案要求

    各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等自行组织的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培训,应按照日人社发〔2016〕15号规定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备案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通过平台“单位培训计划”模块填写培训相关信息并上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备案表》(见附件1),经审核同意的项目培训方可认定学时。通过线上平台进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在线学习的,无需备案,系统自动记录学时。

    (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是国家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中的重点项目,重点围绕人工智能、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开展培训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评价。根据《日照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日人社字〔2023〕77号)要求,本年度我市继续分批次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报名通知通过平台公开发布。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的学员,可凭培训合格证书登记当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2025年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线上培训时间截至12月底,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个人继续教育情况选择补学2020年至2024年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其他培训和学习时间按年度计划自行安排。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的,学习时间截止评审材料收审前。

    四、平台管理及数据信息完善

    我市平台管理模式为“分级管理、分类负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属地原则负责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本行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工作。

    (一)平台注册管理

    1.市平台注册。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部门(单位)指定系统管理员完成平台注册,并分级分类审核注册信息,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单位注册完毕,专业技术人员再进行注册,单位审核通过后,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个人账号进行学习。办理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城市无工作单位的职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通过其所在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或档案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置的“自由职业者继续教育专用账户”注册信息参加学习。

    2.省平台注册。各部门(单位)要指导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注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账号(http://117.73.255.69:9080/,以下简称“省平台”),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在市平台学习数据能够关联到省平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省平台将自动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市平台信息完善

    为保证平台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准确、完备,提升平台课程匹配度,专业技术人员及所在单位需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参加2025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个人账号后,根据平台系统提示信息,及时更新个人职称信息、学历信息。用人单位需统计本单位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填报《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导入表》并通过“批量导入”模块导入平台(登录单位账户后点击“批量导入”可下载《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导入表》(附件3)。

    五、组织管理

    (一)高度重视,确保顺利推进。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明确职责,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各部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审核相关信息,杜绝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情况发生,确保2025年度继续教育工作顺利推进。

    (二)规范管理,加强结果运用。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强化继续教育结果的使用,用人单位应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要研究相关措施,提升继续教育质效。

    (三)广泛宣传,确保全员参与。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安排,发动专业技术人员完善注册信息及时完成全年的继续教育学时任务,为今后的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和年度考核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技术支持及联系电话

    1.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31-68962778。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报名、学习、考试、缴费方式等操作及技术问题咨询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633-8866227;电子邮箱:zyjsryglk@rz.shandong.cn。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培训备案表

       2.山东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名单

       3.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导入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滨州市

    关于做好2025年度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属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2030年)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2〕2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工作要求

    继续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重点战略、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和品质滨州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各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要根据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分领域、分专业、分类别加快推进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能力,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并依法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对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

    二、学习标准和内容

    我市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应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一)公需科目。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医养健康”“人才国际化”“科学精神培育”“团队合作建设”“人文素养”等专题系列课程开展学习。

    (二)专业科目。根据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学习方案进行,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立足科技前沿,以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重点围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课程开展学习。

    三、学习形式

    (一)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共服务—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dbz.manage.yxlearning.com/)或者手机扫码下载“滨州专技教育”APP,通过注册登录进行公需科目在线学习,以“互联网+”方式开展远程教育培训。

    (二)专业科目。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学习方案组织专业科目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活动、学历教育及获取科研成果和论文著作或其他种类的学习可认定专业科目学时。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置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选择学习。

    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结合当地数字技术人才培育需求,制定数字工程师年度培训计划,主动与我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对接沟通,共同做好培育项目的招生和组织实施。鼓励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开设订单、订制、定向培训班,提升培育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具体培育工作按照《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工作的通知》执行。

    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的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个人“学时银行”,当年度全国有效。取得初级培训合格证书的,可直接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或考试,取得中级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或考试。取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组织评审,可直接认定相应级别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专业)除外。

    五、相关要求

    (一)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安排。我市2025年度公需科目网上学习和专业科目学习、学时认定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于申报评审材料前完成学习培训及学时认定申请。

    (二)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备案。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部门(单位)、企业应根据地域和行业特点制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备案后按照培训计划开展的脱产、半脱产培训,可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档案。山东航空学院、滨州职业学院、鲁北技师学院等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应积极对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培养培训需求,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开展线上线下灵活多样的能力提升培训活动。

    (三)继续教育平台管理。“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行“分级管理、分类负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属地原则负责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本行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工作。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指定系统管理员完成平台注册,并分级分类进行审核注册信息,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新注册账号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需同时注册省、市两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实现省、市级平台数据对接。

    (四)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专业技术人员在“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的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系统自动将学时关联到个人账号,无需另行认定。通过其他方式参加的培训和非培训类继续教育活动,需将相关证明材料录入“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个人账户,进行学时认定。用人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及时通知本单位人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建立完善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档案。因单位未及时通知而造成专业技术人员没能完成当年度学习任务的,由单位负责。

    (五)继续教育合格证核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相关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进行逐级审核。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属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的审核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各单位学时(学分)审核。审核合格后专业技术人员登录个人账号下载继续教育电子合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我市职称自主评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聘,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时。职称自主评聘单位应按照《关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要求,通过“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时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发放。

    (二)市直各部门(单位)、企业自主开展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请填写附件1、2,于5月30日前加盖公章报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Word版和PDF版同时报送)。未经备案的培训活动,不得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档案。各县(市、区)和继续教育基地的培训计划,请于6月10日前报送。

    (三)我市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要积极参与省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活动。获评“优质在线公需课”的报送单位和授课教师将按照文件享受相关待遇。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具体安排由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另行通知。

    七、咨询方式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继续教育联系电话:

    滨城区                                    8330121

    沾化区                                    7811502

    邹平市                                    4269105

    惠民县                                    8197032

    阳信县                                    8281002

    无棣县                                    6781813

    博兴县                                    2399089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3129596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160266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                                        2258509

    市继续教育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0531-68962778

    市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登录、学习等操作及技术问题可以拨打市继续教育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附件1:XX县(单位)2025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参考格式)

    附件2:XX县(单位)2025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申报表

    附件3:2025年度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说明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427

    三、德州市


    关于做好2025年度德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衢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各有关企业: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一)公需科目。我市2025年度公需科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等专题系列课程开展学习;自主选择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医养健康、人才国际化、科学精神培育、团队合作建设、人文素养等方面课程开展学习。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主要指面向本系统、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根据省及有关要求,专业科目应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立足科技前沿,以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重点围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课程开展学习。

    二、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一)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在“德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网址:http://sddz.yxlearning.com/,以下简称市平台)注册登录学习。我市已在各县市区建立“自由职业者继续教育学习单位”,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选择上述学习单位注册登录学习。为促进乡土人才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支持基地发展,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云天教育集团德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s://sddz.sd-talent.cn/)学习,培训人员以乡村振兴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为主。学习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

    (二)专业科目。根据省及有关要求,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学习方案组织专业科目培训。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可根据工作计划确定科目内容,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学时认定内容为本年度取得的学习成果、研修活动等,相关内容需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积极参与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活动。

    我市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要积极参与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活动。获评“优质在线公需课”的报送单位和授课教师将按照文件享受相关待遇。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具体安排由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另行通知。

    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结合当地数字技术人才培育需求,制定数字技术工程师年度培训计划,主动与我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对接沟通,共同做好培育项目的招生和组织实施。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的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个人“学时银行”,当年度全国有效。推动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与职称评定衔接,取得初级培训合格证书的,可直接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或考试;取得中级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或考试。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认定相应级别职称;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业绩成果条件。鼓励我市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结合优势专业积极申报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支持行业部门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活动,促进我市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建设。山东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五、继续教育学时管理

    我市继续教育平台审核,采取“分级管理、分类负责”管理模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属地原则负责本辖区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本行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工作。

    我市应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7.73.255.69:9080/,以下简称省服务平台)开展继续教育。2025年度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于提交评审材料前完成学习培训及学时认定申请。今年新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同时注册市平台和省服务平台两个账号,实现数据自动对接。

    六、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发动专业技术人员全员注册、按需开展在线自主学习,及时完成全年的继续教育学时任务。5月20日前,各县市区要将工作方案Word版和PDF版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职称自主评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聘,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时。

    3.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要根据国家及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培训培养需求,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继续教育服务,发挥继续教育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德州市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说明

        2.山东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名单

        3.各级人社部门继续教育工作联系方式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

    四、临沂市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各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2030年)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2〕2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学习要求

    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二者同时达标视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三、学习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实际自主选择学习方式。

    (一)公需科目

    1.线上学习。本年度我市继续依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http://upce.upc.edu.cn/)开展公需科目学习(当年度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等。专业技术人员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模块完成注册后学习,已注册的可直接进行学习。

    2.线下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省级、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线下培训。继续教育基地在培训项目开班前10个工作日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项目备案表》(附件1),报主管部门备案;培训结束后由举办单位发放结业证书作为学时登记凭证,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通知、学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存档。未备案的培训项目不予认定学时。

    3.学时折算。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援派,以及到基层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援派期间每年可按公需科目30学时认定。不足一年的,按月份比例计算。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活动或其他种类的学习,可抵不超过5个学时的公需科目。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专业科目

    1.行业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卫生技术、会计、中小学教师等行业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学习,完成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学时(学分)视为完成本年度专业科目学习任务。

    2.行业主管部门无明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模块选择相关或相近的课程,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考试。学习费用按照平台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3.线下业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线下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举办单位发放结业证书作为学时登记凭证。

    4.学时折算。参加专业对口的培训进修、学历教育及获取科研成果和论文著作等,可折算为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见附件2)。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使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32-86980631。

    四、学时管理

    2025年我市继续依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117.73.255.69:9080/,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实行继续教育学时线上审核登记。

    (一)登录注册

    已注册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登录;尚未注册的单位须按照《关于做好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工作的通知》(http://rsj.linyi.gov.cn/info/1026/26518.htm)要求完成注册后,再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注册。

    已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注册学习过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登录“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核对、完善相关信息即可完成注册。

    (二)学时登记

    学时登记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验”流程进行登记。自由职业者的继续教育学时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负责审核、登记。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及时申报个人的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时。其中,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有效学时(学习并考试合格)已实现与“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数据对接,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验证和查询,无需上传申报材料。

    2.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确保继续教育学时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主管部门审查。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所属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档案托管在市级人事代理机构的由人事代理机构负责审查。县区用人单位的学时审查工作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验辖区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三)学时使用

    经“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审核认定的学时将按年度以数据表单形式计入个人“学时银行”,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个人帐号自行打印全省统一制式的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外地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到我市的,在流出地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有效,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我市后,应及时登录“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上传流出地出具的学习凭证,办理学时登记手续。

    在使用“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31-75626807。

    五、其他事项

    (一)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本年度我市将继续组织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工作,推动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与职称评定衔接,及时为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做好职称评审或认定服务。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需求摸底工作,积极拓展数字技术工程培育项目招生方式,鼓励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开设订单、订制、定向培训班,提升培育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做好优质在线公需课申报。本年度省厅将继续委托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开展全省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优质在线公需课入选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评估的加分指标。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要提前谋划、积极申报。入选的优质在线公需课,可视同授课教师的教学成果或代表性论文,作为职称评审时的重要参考,并按照课程课时的2倍计算授课教师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具体安排由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另行通知。

    (三)加强自主评聘单位学时管理。我市职称自主评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聘,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时。职称自主评聘单位应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要求,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117.73.255.69:9080/)进行学时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发放。

    (四)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并依法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继续教育基地、高级研修项目承办单位的服务指导,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项目备案表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425






友情链接
欢迎光临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您是第位访问者

备案号:鲁ICP备19061901号-1